《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进一步提出要“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研究推动适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全国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推进,为需求响应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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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统一市场基本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促进需求响应市场制度标准完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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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各地需求响应基础制度、技术标准、服务监管水平不一,需求响应发展市场环境存在较大差距,导致区域间需求侧资源利用水平参差不齐,整体潜力释放不足。《指导意见》指出,要推动制度型开放,在数据要素、新兴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等方面积极参与并推动相关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形成。建设全国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将建立规范统一完善的需求响应市场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提升需求响应能力评估、效益评估等相关技术水平,改善需求响应营商环境,降低参与需求响应门槛与技术难度,促进先进实施案例的推广应用,减少区域间需求响应技术、服务、监管等方面的差异,为需求响应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统一的市场环境。
二、完善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功能,丰富需求响应市场参与主体及商业模式
现有的需求响应实施方案中,存在用户参与需求响应门槛高、需求响应参与模式单一的问题。小微用户由于用电体量小、可控性差,不被需求响应市场所重视;工商业用户参与需求响应市场时间尚短,商业模式单一,市场活力不足;负荷集成商等新兴市场角色可获得的经济收益期待值有限,成长发展缓慢,都阻碍着需求响应资源的充分利用。建设全国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完善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功能,一方面有利于各类用户作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相关领域投资,促进负荷集成商、聚合商、虚拟电厂等新兴市场角色的快速发展,带动小微用户深度参与需求响应。另一方面,建设全国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促进现货市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与中长期市场互融互补,实现一体化发展,将为需求响应不同商业模式提供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创新需求响应市场参与模式,充分激发和释放需求响应资源的灵活调节潜力。
三、健全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交易机制,促进需求响应稳定长效收益机制形成
当前需求响应的补贴资金来源以政府补贴为主或是转移至其他电力成本中,需求响应资源获利方式单一,成本疏导问题突出,缺少市场化的长效收益机制,制约需求响应的可持续发展。建设全国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引导现货市场更好发现电力实时价格,能够准确反映电能供需关系,让需求侧资源参与到基于边际成本的现货竞争中,大幅提升需求侧资源竞争力。通过市场化价格机制,实现需求响应遵循“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使用户可以获得比依靠政府补贴更高效率的收益,同时降低政府部门、电力企业实施需求侧管理的成本,是将需求响应由目前的政策扶持逐步过渡到市场激励的有效方式,推动需求响应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