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规范市场主体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启动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主体包括:统调发电企业、已注册售电公司和直接交易大用户。重庆电力交易中心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分析评价,适时将评价结果纳入电力市场主体交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对未按要求及时披露、变更或者披露虚假信息的市场主体,一年之内出现上述情形不超过两次的,交易中心给予通报提醒;一年之内出现上述情形两次以上的,交易中心汇报市经信委,由市经信委采取相关行政措施督促其整改。
详情如下:
关于规范市场主体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
按照《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办法(暂行)》(国能发监管〔2020〕56号)等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做好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高电力市场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已于2021年6月底完成了市场运营机构及电网企业相关信息披露,现就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的信息披露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披露责任主体
本次启动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主体包括:统调发电企业、已注册售电公司和直接交易大用户。
二、披露内容
1. 信息分类
按照信息公开范围,电力市场信息分为公众信息、公开信息、私有信息。其中,公众信息指向社会公众披露的信息,社会公众均可通过信息披露平台无差别查看此类信息;公开信息指向所有市场成员披露的信息,完成市场注册的市场主体登录信息披露平台后可查看此类信息;私有信息指向特定的市场主体披露的信息,私有信息严格限制查询范围,完成市场注册的市场主体登录信息披露平台后可查看与自己相关的信息,如结算曲线、报价信息等。
2. 披露内容
市场主体按照《华中区域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办法》(华中监能市场〔2022〕82号)、《重庆市电力中长期市场信息披露明细清单(暂行)》(渝经信函〔2022〕20号)文件要求,披露公众、公开、私有信息。
现阶段首先完成公众、公开信息的披露;私有信息请各市场主体做好收集整理,待市场进一步放开时适时披露。
三、披露流程
市场主体信息披露流程分为信息录入、形式审查、信息发布三个环节。市场主体登录信息披露平台后选择进入披露信息栏目,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审核等操作,提交后进入形式审查环节。交易中心形式审查通过后正式对外发布,形式审查未通过,将驳回至信息录入环节,市场主体修改后重新提交形式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