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山东电网可再生能源比例不断提高,新型储能作为灵活调节电源,在维护电网稳定运行保障新能源消纳方面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要求,了解掌握山东储能发展情况,探讨研究新型储能许可准入管理方式,促进储能项目合法合规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根据国家能源局资质管理中心部署和我办调研工作安排,我办近期开展了储能发展情况调研。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工作实际安排,调研主要以非现场调研为主。
根据调研情况,截至2021年底,山东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35个(不含调频项目),主要以磷酸铁锂电池储能为主,其中独立储能项目主要是2021年公布的示范项目,其他多为光伏项目配建。根据《山东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研究专题报告》研究,综合考虑储能顶高峰和促进新能源消纳的作用,十四五期间山东还需要建设2小时储能项目数百万千瓦。目前,山东省已出台多项支持政策,促进了储能的快速发展,但储能的后续发展仍存在主体地位不够明确、盈利模式需要进一步探索、用户侧储能发展支持、退役电池处理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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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办将继续关注储能发展存在的问题,在明确独立储能地位、储能参与市场交易等方面积极探索推进,促进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