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首都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生效的发电企业。详情
已在首都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生效的发电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开展方式
阶段一:自查整改
各发电企业对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0〕69号)有关内容,梳理本企业及相关机组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情况,并登录首都电力交易平台(),查询本发电企业(含机组)注册基本信息及附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更新。其中,每个机组均需上传相应机组的电力业务许可证(正、副本)。
阶段二:统一核查
交易中心针对在首都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的发电企业的注册信息及相关附件逐一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三、时间安排
阶段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022年4月2日;
阶段二:2022年4月6日-4月12日。
四、工作提示
核查工作结束后,除符合国家能源局规定的豁免情形之外的,对于超过时限仍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或注册信息与许可证记录信息差异较大的机组,交易中心将予以暂停交易,请各发电企业高度重视本次核查工作,认真做好自查和信息整改工作。
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服务热线:010-63121234
附件1.《首都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生效发电企业名单(截止2022年3月25日)》.docx
附件2.《发电企业修改机组及企业基本信息操作指引》.docx
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