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1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详情如下:
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关于2021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的公示
各市场主体:
按照《福建省工业与信息化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 关于印发福建省2021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工信能源〔2021〕115号)要求,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对2021年度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进行了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1个月,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的方式向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实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