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公布2022年1月全电力市场损益清算结果。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精神及《《2022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浙发改能源〔2021〕426号)、《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全面清算操作细则》、《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申请审定及相关算例的请示》的复函》等要求,我公司完成了2022年1月全电力市场损益清算工作。清算结果如下:一是发用两侧电能电费偏差产生盈余0.52亿元;二是居民、农业用电产生亏损1.42亿元;三是执行分时电价产生盈余2.00亿元;四是综合线损偏差费用产生亏损0.77亿元;五是代理特殊用户增收费用产生盈余30万元。
清算损益合计盈余0.33亿元,鉴于我省2021年12月所有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2021年12月代理购电相关费用清算结果的复函》相关原则要求,2022年1月全电力市场损益清算盈余用于抵冲2021年12月清算亏损,抵消后电力市场累计亏损金额5.08亿元在后续月份统筹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