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正在成为能源行业的政策热点。
今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均提出“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同期,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2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也明确提出,“积极支持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以市场化机制促进新能源消纳”;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更是给出详细操作“指南”——“鼓励新能源发电主体与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等签订长期购售电协议”。
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为何成了近期行业重磅文件的“公约数”?在操作中还面临哪些挑战?
焦点一:“新能源电价该怎么定?”
“新能源入市价格为啥变低了?”“新能源入市咋保障收益?”……不少新能源发电企业工作人员向记者坦言,入市意味着其告别“旱涝保收”,第一道“坎”就卡在了价格上。
入市后缘何电价变低?“此前相对较高的上网电价得益于政府扶持和补贴,并非其真实的电能量价值。”广东售电公司工作人员蒋江指出,新能源所发出的电力和煤电、水电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从这个角度看,供需宽松的时段和区域执行低价无可非议。
某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坦言,原来新能源是按计划模式发展,行政审批、核价按照固定投资回收成本。“所谓‘变少’的钱,其实是应该支付的消纳成本。好比一件商品本身价值100元,政府扶持后变为300元,进入市场后还原商品属性定价100元,‘消失’的200元并不是其应得的钱。换言之,绿证也好,政府授权合约也好,都是在向用户传导消纳成本。要想发展新能源,当前的核价和审批制度必须市场化,同时市场机制必须考虑消纳成本的疏导。”
“有观点拿个别不规范的乱象来否定市场,这是不理智的。问题不出在市场本身,而是建设和运营有问题。如果人为干预价格,将导致价格背离供需进而资源错配,更不利于新能源消纳。新能源相对化石能源的额外价值在于环保属性,这部分价值应该通过健全完善绿证市场获取收益。当前现状是,将两个不同维度的价值搅合在一起讨论,难免混沌不清。”蒋江说。
焦点二:“入市最大障碍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