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厂家应完成柴油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和材料的设计、制造、运输、仓储、安装和调试,配合调试和验收,对机组运行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提供售后办事按照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并按要求的挨次移交相关资料。
作为T3A终端重要负荷的应急电源,柴油发电机组的运行方式应是:在正常情况下,机组始终处于启动准备状态。
当两个城市的电源中断时,机组应立即启动,机组的启动延迟时间应延迟0至3秒(可调)。
该单元可以自动启动该单元(并且具有三个连续的自启动功能)。
当任何城市电力恢复时,柴油发电机组应能进行180秒摆布的负荷(可调),直到电源不变,然后由城市供电切换到供电带的负荷。
机组应继续保持0≤300秒(可调)运行和冷却后自动关闭。
机组与电力系统之间应保持联锁,以防止并联运行。
柴油发电机组自启动成功率不低于99%。
如果设备无法启动,它应该能够发出警报信号。
该装置应能够在地面和隔间内操作,提供遥控面板。
提供主输入电压继电器组合。
柴油发电机组的重要部件,如其发动机和控制器,应采用世界著名制造商提供的可靠和技术先进的产品,并在投标时提供其来源、制造商和相应的技术规格。
该单元须设置本地出站配电柜,并须设置可移除式断路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