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2.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需是全新的产品,发动机、发电机享受原厂的联保办事;型号、性能及指标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货物。3.投标人所投发电机控制系统应提供RS232或RS485接口,标准的MODBUS通讯协议。可预设机组启动运行时间和按期保养周期,加上SIM通讯模块可实现远程短信告知功能;有LED灯显示工作状态和手动机械式装置,可以手动断开闭合继电器触点,在应急状态下手动启动停止发电机组,并带有市电浮充。柴油发电机组常用功率800KW,备用功率880kw。4.投标人所投发电机组要求是钢结构底架另有1000升油箱,发动机、发电机与底架间标配减振器,机组控制系统侧边安装于机组底架上,配有手动机油泵和水箱放水阀;底座油箱容量不小于机组满载运行6小时,并标配油位传感器。机组散热器使用寿命长,在40-50摄氏度的环境中能正常工作。5.投标人必需将参投发电机组的型号、元器件详细的配置清单(包罗型号、规格、参数、数量、品牌、制造商、产地)列举出来,作为评标及验收的依据。6.每台设备均应有永久的铭牌标记,铭牌上应标有制造厂名称、设备出厂日期、编号、型号、额定参数、重量及其他重要数据。设备的铭牌、操作指令和警告标识应以中文(或中英文同时)标注在明显的地方。7.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并按照工程地点环境相应设有三防办法(防潮、防腐、防锈)。8.中标人应在每件包装上明显地标注下列标识表记标:收货人、产品名称、合同号、品种号和箱号、到货地点、外形尺寸(度×宽×高),单位以mm计;中标人应按照货物的特点,在包装箱上标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吊装标识表记标;中标人在设备发运前一周内将准备发运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每件包装箱的号码、毛重及对货物的装卸、储存和特殊要求以传真的形式通知采购人。9.货物的包装和发运必需符合系统的产品特性要求,每一包装箱必需附有装箱清单。10.所有设备在开箱检验时必需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11.设备外不雅清洁,标识表记标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12.本项目的设备调试费、所有设备基础费、配合费不在单列,并包含在报价中。13.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包含旧发电机拆除、环保工程(针对排放、噪声的处理)、配电柜及电气安装、墙身修复及基础土建等相关费用,一切与旧发电机拆除和新发电机安装的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报价傍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