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ZGK20P226B0658C2.项目名称: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新增及迁建柴油发电机组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236万元5.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36万元6.采购需求:(包罗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办事要求等)(1)标的名称: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新增及迁建发电机组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2)标的数量:一项(3)简要技术需求或办事要求:1)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新增及迁建发电机组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2)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包罗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详细要求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4)其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签订合同起60天内完成(含设计、施工)。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总体要求1.标有“★”的条款为必需完全满足的项目,任何未响应或负偏离将导致无效响应。2.标有“▲”的条款和为重要项目,任何未响应或负偏离将被严重扣分。3.响应供应商必需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建筑材料。4.响应供应商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响应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被响应供应商完全接受。5.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除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响应文件为准(响应文件内厂家提供的技术参数描述与响应供应商响应技术参数描述不一致时,以厂家提供的技术参数描述为准)。响应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在验收时必需出具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以在产品外部加施认证标记作为验收依据之一。7.节能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列产品及相关规定为准。如果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需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名称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8.环境标记产品的优先采购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最新《环境标记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列产品为准。响应产品涉及到环境标记产品的,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名称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记产品认证证书。9.涉及到软件产品的,必需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产品的,必需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10.响应供应商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响应表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被响应供应商完全接受。11.响应供应商应包管,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12.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转包、分包项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