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口发电机频率中国电力系统的标称频率为50Hz。
按照GB/t15945-1995《电能质量电力系统工频故障允许值》的规定:电力系统工频故障允许值为±0.2hz。
当系统功率较小时,故障值可放宽至±0.5Hz。
规范中没有解决系统电源问题的时间间隔。
在国家供用电规定中,供电局供电频率允许故障:进口发电机300万千瓦及实习期间,从全国各城市电力系统运行情况来看,他们坚持不超过±0.1Hz的计划。
2.电压故障gbl2325-90《电能质量——电源电压允许故障》规定35kV及确定允许电压故障是一个遍及的技术和经济问题。
允许电压故障小,有利于电气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然而,发电机需要增加更多的无功电源和调压装置,这需要更多的输入。
相反,人们认为,扩大电气设备在电压方面的惯常计划,并通常增加设备投资,以实现设备在这方面的功能。
总结国外规范和我国国情制定的《电源电压允许故障国家规范》,能够满足大多数电气设备的运行要求。
3.《三相电压不服衡量》GB/t15543-1995《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许不服衡量》规定,电力系统公共连接点正常电压不服衡量允许值为2%,短期内不得超过4%。
该规范还规定,每个用户的电压不服衡一般限制为1.3%。
然而,国家标准中规定的三相电压不服衡的允许值、计算、测量和取值方法仅适用于电力系统正常工作路径下发电机公共连接点的负序净重引起的电压不服衡。
因此,不考虑故障策略(如单相接地、两相短路故障等)引起的不服衡和零序权重引起的不服衡。
由于发电机中的严重不服衡通常是由单相或三相不服衡负载引起的,因此在发电机的公共连接点处选择标准测量点,以便在确保其他用户使用主电源的基础上,为干扰源用户提供最大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在确定三相电压不服衡政策时,国家标准使用95%的概率作为测量值。
换句话说,规范中正常电压不服衡允许值的2%是测量时间95%内的极限,而剩余的5%可以超过2%。
虽然异常值过大的时间很短,但也会对发电机和电气设备的结构造成有害干扰,尤其是对于继电器维护和有源设备,负序启动元件会主动动作,这只会导致误操作。
因此,规范规定最大允许值不得大于4%。
4.共有发电机谐波GB/T14549-93《电能质量-共有发电机谐波》:6~220kV各级共有发电机电压(相电压)的总谐波畸变率别离为0.38kv、5.0%、6~10kV、4.0%、35~66kV、3.0%和110kV、2.0%;用户写入发电机的谐波电流允许值应包管各级发电机的谐波电压在限值范围内。
因此,按照国家标准,各级发电机谐波源产生的电压总谐波畸变率为:0.38kv为2.6%,6~10kV为2.2%,35~66kV为1.9%,110kV为1.5%。
对于220kV发电机及其电力用户,参考本规范中的110kV。
5.优柔寡断和闪变gbl2326——按照《电能质量电压容限优柔寡断和闪变》的规定:公共供电点的优柔寡断允许值:10kV及以下为2.5,35~110kV为2,220kV及电压闪烁值主要是表示人眼对灯闪烁的片面感觉的参数。
国家标准中建议的闪烁干扰允许值,对于高照明负荷的白炽灯为0.4%,对于一般照明负荷为0.6%